中石化發布公告稱,在銷售業務板塊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參股,實現混合所有制經營。社會和民營資本持股比例不超過30%。目前的這種開放僅是給予了民間資本投資的機會,但無關戰略格局,民間資本利益如何保證也有待觀察。 [詳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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