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液體石油消費稅新政,自2013年1月1日起,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狀(瀝青除外)的產品,將以石腦油(1元/升)或燃料油(0.8元/升)的稅率征收消費稅。[詳細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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